
根据我国相关法规,从事轻医美行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,具体如下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委医疗美容机构服务管理办法》中规定,轻医美需要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医院、门诊部等机构开展,同时机构需具有卫生计生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。
2、从事轻医美项目的主治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-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,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。
- 有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验,负责中医美容和皮肤美容项目实施的医生应具有3年以上中医皮肤临床工作经验。
- 接受过医学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,或已从事医学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。
-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3、未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,可在主治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。